苏大委组 [2002] 第031号

各党委(工委)、总支:

 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的建设,不断规范和完善党员的发展、教育和管理工作,《关于加强在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》、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校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意见》、《院(系)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》、《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员教育管理的意见》等四个文件在广泛征求各基层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,业经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希贯彻执行。

  特此通知。

                  中共苏州大学委员会

                  二○○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